中证协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 支持发行人为纾困并购重组
修订现行指引的目的是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业务风险控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
新华财经北京11月12日电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结合债券业务发展和监管实践,组织修订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简称《指引》),并于日前征求行业意见。修订稿拟在现行《指引》上增加“发行人对风险企业进行并购重组”的除外条款,支持发行人为纾困、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等的合理融资需求。
现行的《指引》由中注协在2022年12月9日发布。修订现行指引的目的是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业务风险控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
共有两大类、16条情况被列入现行《指引》的负面清单,涉及发行人大量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地产、担保、小额贷款等特殊行业。
现行《指引》负面清单第六条为:“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他失信单位,并被暂停或限制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修订稿的一个主要更改内容在现行《指引》正文第六条增加相关除外条款:“为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的需要,发行人对风险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使其成为子公司,且相关子公司负面情形发生在并购重组实施日以前的除外。”
自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后,上市公司已开启了新一轮并购潮。对于发债企业,特别是担负发展地方经济重任的城投公司,无论是出于转型、还是纾困的需要,都有可能参与并购。
而央行、原银保监会早在2022年初即发布了《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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