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研究
中债绿色指标体系包含了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所涉及的所有环境效益指标,能够较为完整、准确、科学地评价绿色债券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各国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绿色发展,而绿色发展体现为绿色经济活动的增加。然而对于绿色经济活动或绿色项目的定义,目前各国的标准并不统一,这阻碍了资金跨境开展绿色投融资活动,不利于全球在绿色发展领域中的协调共进。国际社会亟须加强绿色标准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各国绿色标准的统一和互认。
在此背景下,2021年11月,由中国和欧盟担任共同主席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以下简称“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以促进中欧绿色项目标准互认。
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以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为基础,从气候目标、原则依据、具体经济活动条目及门槛条件等角度出发,整理出中国和欧盟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2022年6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更新,共包含72项经济活动,每项活动都明确列出相应的技术界定标准,重点关注对减缓气候变化有“实质性贡献”的因素。其发布加强了中外绿色资产的互认,有助于解决国内企业在欧洲和其他国际市场发行可持续金融产品时面临的困难,同时也为国际机构在境内开展绿色投资提供了便利,对提高国内外市场绿色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023年7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绿金委”)对符合如下条件的绿色债券进行贴标:一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二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处于存续期内;三是募集资金用途或基础资产项目100%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要求。绿金委公布了首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193只绿色债券。此次贴标工作提升了市场主体采用《共同分类目录》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认可度。
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
本文依据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中债绿色指标体系”)和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中债绿债数据库”),对首批193只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价。中债绿色指标体系包含了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所涉及的所有环境效益指标,能够较为完整、准确、科学地评价绿色债券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一)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概况及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分析
截至2023年3月末,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投向绿色项目的金额合计2340亿元。从募投行业来看,项目主要集中于清洁能源、绿色交通领域。
参考中债绿色指标体系,根据中债绿债数据库的“投向绿”债券发行前环境效益信息数据统计,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共计193只;在发行前阶段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共计191只,披露只数占比为98.9%。发行前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平均得分按行业从高至低排序依次为清洁能源、能效提升和绿色交通(见图1)。与2022年“贴标绿”债券相比,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债券在上述三个募投领域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比该领域贴标绿色债券整体平均得分高10-24分。

根据中债绿色指标体系,对上述193只绿债投向领域的发行前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进行评分测算,分为必填环境效益指标披露完整度得分(满分100分)及选填环境效益指标披露完整度得分(最高加分20分)。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标准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平均发行前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96.8分,其中必填指标得分86.7分,选填指标得分10.1分。
根据项目活动符合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的重合度,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将活动清单区分出6种情景。情景1为存在明显重合部分,情景2为欧盟的标准更严格和(或)更详细,情景3为中国的标准更严格和(或)更详细,情景4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情景5和6为重合部分有争议或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从债券资金投向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情景来看,符合情景1的绿色债券金额合计885.28亿元,符合情景2的绿色债券金额合计684.00亿元,符合情景3的绿色债券金额合计398.66亿元,符合情景4的绿色债券金额合计900.66亿元(见图2)。其中,同时符合情景1和情景3的绿色债券规模为335.6亿元,同时符合情景1、情景3和情景4的绿色债券规模为10亿元。

发行前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平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情景3、情景1、情景2和情景4(见图3)。

(二)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的量化环境贡献
根据中债绿债数据库中的环境效益数据,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资金预计可支持减排二氧化碳约3318万吨,节约标准煤155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9万吨,减排氮氧化物2.1万吨,节约水资源241万吨,为我国绿色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见表1)。

推进中国绿色债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持续更新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建议定期完善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将更多有实际绿色贡献的项目纳入其中。鼓励银行推动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发展。对于绿色信贷ABS,建议参照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披露相关行业目录;对于环境效益信息,按照中债绿色指标体系进行披露,并对符合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推进中债绿色指标体系在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中的广泛应用,提高绿色债券信息披露透明度。科学、标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是有效防范国内外绿色债券市场风险的重要举措。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防范“洗绿”“漂绿”风险,建议中欧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鼓励绿色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都按照中债绿色指标体系进行信息披露,实现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的标准化披露和可计量统计。建议在统一的绿债数据库中集中披露中欧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集中展示绿色债券投资项目对环境效益的贡献,提高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对绿色债券投向项目的监督检验。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债券,允许境外投资者将符合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绿色债券作为质押品进行回购交易。推动绿色债券跨境交易,对于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和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绿色债券,建议允许其在境外交易所进行交易,在境内办理结算。
三是加大金融科技在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中的应用,助推中国绿色债券高质量发展。鼓励创新运用科技手段,以技术为引领,打造绿色债券的创新生态。以金融科技为引领,鼓励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AI等方法和工具,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债券进行识别、贴标、监控,以降低绿色债券识别和认证成本,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依托中债绿色债券数据库,通过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提升绿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数字化水平。
四是探索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进行评价。制定绿色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规范和评价机制,提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便利性和积极性。建议发行人参考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模板进行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必要支持,降低信息披露难度,解决“怎么披露”的问题;构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操作指引和评价机制,解决“如何更好披露”的问题,为管理部门完善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制度提供参考。提高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方法的透明度,提升环境效益信息的可比性。建议鼓励发行人公开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并就测算方法在发行前及存续期报告中的一致性进行说明,增强数据可比性;在存续期对预期环境效益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明确说明;为实际值低于预期值的差异设定阈值(如10%),发行人对超过阈值的项目进行说明。
(本文原载《债券》2023年9月刊,作者系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 商瑾,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梁臻颢,中央结算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陈莹莹)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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