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债券标准原则正式发布 绿债市场高质量发展开启新篇章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媛媛表示,《原则》的发布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建立,基本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趋同。
新华财经北京7月29日电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9日正式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色债券品种将同步使用该原则。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媛媛表示,《原则》的发布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建立,基本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趋同。
近年来,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壮大,市场规模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56只,总额4006.4亿元,发行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64%;存续规模14240.4亿元,位居全球前列。分品种看,上半年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288.0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685.2亿元,绿色公司债券893.4亿元,绿色企业债券139.8亿元。
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国内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一直缺位。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次发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四项核心要素,提出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的基本要求。《原则》规定,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要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
分析认为,限定绿色债券的资金用途可防止“漂绿”现象滋生,在国际上绿色金融资金要求100%投入绿色项目中,这样的规则约束也可以实现与国际接轨。
针对绿色债券的存续期信息披露,《原则》规定:发行人应每年披露上一年度募资使用情况,包括绿色项目进展情况、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对所披露内容进行项目的分析与展示;鼓励增加披露频率至半年、季度;并鼓励定期披露存续期第三方评估认证报告。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徐忠表示,在前期已建立绿色金融标准的基础上,下一步应继续推动明确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以及各类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核算标准。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表示,《原则》基本统一了国内绿色债券的发行规范,国内绿色债券筹得资金部分用于非绿领域等问题也基本通过《原则》得到了解决。《原则》的发布将有利于借助债券市场开放的大趋势树立中国绿色债券的品牌和形象,吸引更多境外机构投资人关注和参与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建设。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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