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0日电 据证监会20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形成《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按照稳步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
二是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获授权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三是为进一步拓展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香港互认基金类型中增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可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
四是结合近年来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销售等基础规则的修订情况,对《暂行规定》个别条款作适应性修订。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统筹开放和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做好《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真正把惠港措施落到实处。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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