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经济主体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新华财经北京11月6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其中,民营企业5554.23万户(同比增长6.02%)、个体工商户12532.25万户(同比增长3.03%)。
从行业分布看,以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代表的服务业集中了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其民营经济主体占比高也反映了我国商品市场的活跃。
我国在新基建、智能交通、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导向,为物流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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