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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肖远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

新华财经|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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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16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翟卓 董道勇)国新办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将把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早尽早”。

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与住建部门一同指导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正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据了解,经过认真研究,目前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

在具体流程上将采取审核与备案两种形式,以审核方式为例,按照目前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对“白名单”项目的流程继续发挥作用,继续保留,同时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与银行一起商量,银行按照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通过“白名单”机制进行备案,纳入“白名单”管理。

第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金融监管总局已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肖远企说。

第三是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当前,商业银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直接受托支付给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今后,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只要授信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把全部贷款发放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0月16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

肖远企表示,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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