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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 强烈反对《 生物安全法》草案中对公司不合理的定义

新华财经|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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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表示,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H.R.8333 草案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名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

新华财经北京5月16日电 药明康德16日早间发布公告,公司了解到,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简称“众议院委员会”)于2024年5月15日投票通过向众议院报告一项编号为 H.R.8333的立法草案(简称“H.R.8333 草案”),该草案为此前编号为 H.R.7085 的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详见编号为临2024-005 的相关公告)的修订版本。H.R.8333 草案的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除此前针对药明康德的各种指称;以及增加一项不溯及既 往条款(“祖父”条款),即豁免在拟议限制性条款生效前签订的现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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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称,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H.R.8333 草案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名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

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药明康德表示,在未来数月中,H.R.8333 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进行中的 H.R.8333 草案以及经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6 日投票通过的编号为 S.3558 的立法草案(以下简称“S.3558草案”,详见编号为临 2024-019的相关公告)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H.R.8333 草案及 S.3558 草案的内容需要达成一致且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

截至5月16日收盘,药明康德A股股价报45.22元/股,港股股价报41.3港元/股。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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