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的特点及相关建议
2024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第一份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Business Ready),涵盖50个经济体,我国将参与第二批评估。了解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指标设置的导向及可能影响我国评价结果的因素,对于我国扩大和提升制度型开放、了解世界市场监管的前沿趋势等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第一份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Business Ready),涵盖50个经济体,我国将参与第二批评估。了解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指标设置的导向及可能影响我国评价结果的因素,对于我国扩大和提升制度型开放、了解世界市场监管的前沿趋势等具有重要作用。
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的特点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一如既往体现了对政府行为的评价,但更加鲜明地从立法质量、透明度、实际效果这三个维度进行评价。
(一)更加重视立法质量。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共10个大类指标,近800个具体指标。其中,立法质量指标占比51%,公共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占比37.94%,效率占比11.06%。可以看出,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价指标中,立法质量占据了半壁江山,体现了法治保障是营商环境基础的评价意图。
(二)更加关注经营主体的实际感受。新评估体系不仅沿袭了以往的惯例,通过专家咨询的方式来收集法律法规等规定,还新增了企业调查的方式来了解经营主体的实际感受。即通过向经营主体发放调查问卷、与企业人员电话访谈、面对面访谈的形式,了解经营主体在各个营商环节中付出的时间与成本、遭遇的阻碍、是否受到歧视等。通过企业调查来评估的指标分数占比达到三分之一,强调了经营主体的实际感受是衡量营商环境的关键因素。
(三)更加强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性。新评估体系强调政府在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应主动作为,着重考察政府通过直接提供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经营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除了考察政策的规定是否完善,更加关注政策的落实执行是否到位。这充分表明政府为经营主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因素。
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评价方式
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的评价方式更加强调企业的获得感,核心是企业调查,辅助于专家咨询。
(一)企业调查。评估团队通过随机抽样来选择被调查企业,以此来收集事实层面上的信息。抽样范围为拥有5名以上员工的个体私营登记注册实体,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包括全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企业调查每3年开展一次。
(二)专家咨询。评估团队通过专家咨询的形式来收集法律法规等制度层面上的信息。被咨询的专家包括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及其他专业从业人员。每个指标有专门的专家筛选问卷,规定了专家的职业、专业领域以及知识经验等门槛,用以保证专家的专业性与所收集信息的可靠性。专家问卷每年开展一次。
(三)案头研究和官方数据。评估团队通过案头研究和官方数据来佐证专家咨询收集的数据。案头研究是指查阅法律法规、检查公共网站上的功能等;官方数据是指收集法院或其他行政机构的统计数据。
提高参评效果的相关建议
(一)正确看待世界银行评估,避免过度追求排名。新评估体系虽在原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应客观理性地看待世界银行评估,不能为了迎评而迎评。要积极研判评价指标,全面了解评价规则,并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准确分析。对于该得的分数要得到,对于评价规则中与我国国情不符之处,不必刻意迎合。
(二)深入分析借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注重立法质量、政策透明度、企业实际感受,这也是多年来我国的做法。建议监管逐步向治理型转变,标本兼治,准确把握政策制定、立法立规、监管执法的科学关系,切实做到协同统一。同时更好做到政府与企业的一致性思维,多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设计监管制度,使各类企业在健康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加强沟通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对于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减少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专家、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社会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感知度,积极营造政府推动、企业知晓、社会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郭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