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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新华信用|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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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日前印发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信用北京7月2日电 国家铁路局日前印发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17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建设管理信息、竣工验收信息3类。铁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项目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为长期。

二是铁路建设信用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统一在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信用”专栏公开。同时,铁路建设信用信息在公开前应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查程序。失信行为信息在认定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以失信行为记录认定单位确定的为准,其他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长期。

三是下列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据悉,根据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机构职能调整和国家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对《铁路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260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办法》旨在完善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铁路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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