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论坛】中国社科院胡滨:金融科技监管要向主动式、包容式的理念转变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2日电 (丁晶)“金融科技监管要从被动式、响应式向主动式、包容式的理念转变。一方面要鼓励金融科技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也要控制金融风险、规范发展。在穿透式监管的前提下,所有的金融业务都必须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当中。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胡滨在21日举行的2021年金融街论坛年会“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分论坛上致辞时表示。

金融科技带来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胡滨谈及以下四点:第一、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高风险客户进入金融市场,这是金融科技潜在的金融风险。

第二、缺少金融监管牌照、金融资质、无风控能力的机构进入市场。

第三、金融科技依靠的是技术,所以技术的复杂性会远超传统金融。算法、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保护等问题无疑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风险隐患。

第四、技术泡沫导致宏观金融风险。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甚至在资本助推下,大量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的技术,会导致不可预料的宏观风险,因为这种技术会导致关联性、传染性的加剧,带来金融便利、金融快捷和金融覆盖面扩大的同时,可能会导致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加快,关联性会加强,因此会导致宏观金融风险。

在防控风险前提下 如何调动发展金融科技的积极性?

胡滨表示,监管者面临一个选择。一方面要强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打好系统性风险攻坚战;另一方面要推动整个金融领域竞争力上升。在防控风险前提下,如何调动市场发展金融科技的积极性,提高中国金融科技竞争力,他梳理了以下六条可供参考。

第一、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要重塑监管理念,要从前期被动式响应式的方式,向主动式包容式的监管理念转变;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市场中金融创新主体能够在一个稳定预期下积极稳妥创新,同时还能够控制风险。监管当局重视本身监管技术的提高,要从原来传统监管模式向数据治理、技术监管转变。监管重点更多在于数据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这是金融科技中目前发现风险的核心问题。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首先要明确让金融科技企业能够有确定性,按照中央精神全面纳入监管,设立准入门槛,把不良机构挡在外面,让优秀的企业能够获得牌照合法经营。

三、金融科技监管要依靠技术。一方面监管部门要提高这方面的资源和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利用市场供给。市场各类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科技企业可以提供市场风险管理、外包服务等,同时也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四、监管者在维护竞争力和金融风险、金融稳定之间权衡时,无疑监管沙盒的机制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如何把金融监管沙盒机制真正服务于金融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

五、大型科技金融平台创新发展和强化监管如何统筹的问题。

六、金融科技的跨部门、跨技术,跨金融各个金融部门之间的特性需要监管协调统筹,统筹技术与金融,统筹监管部门,统筹金融监管与社会治理,公共政策选择,这些都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给出方案。



编辑: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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