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出游就餐应避免4种高风险食品
核心提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众外出旅游、聚会等就餐时,以下高风险食品应尽量避免: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河豚、织纹螺、毒蘑菇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
新华社记者屈凌燕
杭州(CNFIN.COM/XINHUA08.COM)--中秋、国庆两节就要到了,很多人有出游的计划,可是在陌生的旅游目的地如何保证食品安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避免食用4种高风险食品,并推荐选择“大笑”“微笑”标识餐饮企业。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众外出旅游、聚会等就餐时,以下高风险食品应尽量避免: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河豚、织纹螺、毒蘑菇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自2012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对餐饮服务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级制度,其中动态等级用卡通形象的“大笑”“微笑”和“平脸”来分别公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在陌生在旅游目的地,消费者可以直观快捷地辨别哪家餐饮企业比较卫生安全——看大门或者大堂醒目处有没有“笑脸”。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众外出旅游、聚会等就餐时,首先要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推荐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A级、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尽量避免到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
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抓紧就诊,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完)
[责任编辑:范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