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0.5亿元
新华08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卫敏丽)国家减灾委办公室14日发布的1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显示,上月全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0.5亿元。
近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1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
经核定,2011年11月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国66.9万人次受灾,14人死亡(含失踪),2.5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12.6千公顷,其中绝收0.9千公顷;房屋倒塌0.3万间,损坏9.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
据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1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以地震、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灾情较近年同期明显偏轻。
11月份,洪涝(含山体滑坡泥石流)、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地震等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受灾区域相对集中,主要在西部地区,其中,四川、贵州、甘肃、新疆4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之和占全国灾害总损失的近90%。11月份,中国大陆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次,地震灾害损失占全部灾害总损失的近80%。
11月份,全国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导致10人死亡(失踪),占因灾死亡(失踪)总人数的70%以上。地质灾害多由持续降雨引发,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云南3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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