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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发布】外汇交易中心:优化“北向互换通” 业务 新增历史起息合约等功能

新华财经|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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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北向互换通”进一步发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将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联合推出“北向互换通”业务优化功能。

新华财经北京5月13日电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13日消息称,为推进“北向互换通”进一步发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将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TCC)于2024年5月20日,联合推出“北向互换通”业务优化功能。

其中,新增功能情况如下:

(一) 新增“北向互换通”合约压缩功能

“北向互换通”合约压缩功能由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和OTCC联合向境内报价商、境外参与者提供,境内报价商通过交易中心平台提交压缩申请,境外机构向OTCC提交压缩申请,两家清算机构作为参与者的中央对手方,在符合集中清算风险控制要求和清算参与者自愿的条件下,对清算参与者已纳入中央对手方清算的“北向互换通”存续期合约进行匹配和计算,以减少清算参与者“北向互换通”存续期合约数量及名义本金。

合约压缩类型为单一压缩,即将机构本方的方向相反的、符合匹配规则的交易进行压缩。为鼓励和支持市场发展,拟在业务上线初期免收相关压缩费用,后续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 新增历史起息合约和IMM合约

1.“北向互换通”历史起息合约

历史起息合约是指起息日以及处于起息日与当前交易日之间的支付日为历史日期的合约,可含前端费。

历史起息合约是为满足当前“北向互换通”合约压缩服务而配套支持的利率互换合约。根据“北向互换通”合约压缩匹配要求,市场机构本方需要同时有满足压缩条件的交易,即买卖方向相反,名义本金、起息日、期限、到期日、价格、支付周期等要素符合匹配规则。如无,则可先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达成一笔与希望压缩的存量合约方向相反但其它要素相同的交易,即历史起息交易,然后提交压缩。

因此,该笔历史起息交易的起息日以及处于起息日与当前交易日之间的支付日为历史日期,价格与当前市价的差异在前端费中体现,相应的前端费结算金额由两家清算所次日进行结算处理。当前端费交割完成后,市场机构可提交合约压缩申请。

2.“北向互换通”IMM合约

IMM合约是以国际货币市场(International Monetary Market)结算日为支付周期的利率互换合约,即起息日、支付日、支付周期、到期日等产品要素采取IMM结算日推算,在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三个周三起息(首期起息)并按季(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三个周三)支付。

综合考虑“北向互换通”境内报价商的风险管理需求,境内利率互换市场IMM合约功能将与上述“北向互换通”IMM合约功能同时上线。

此外,为降低市场机构参与“北向互换通”业务成本,外汇交易中心将延长“北向互换通”优惠方案执行期限,继续对“北向互换通”下境内外机构的利率互换交易手续费进行全额减免,收费调整将另行通知。

 

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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