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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数量超1.8亿户 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证券日报|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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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出台,及时回应了民营经济主体的关切和利益诉求,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成长壮大提供了更加宽松和便利的外部环境。

11月6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其中,民营企业5554.23万户(同比增长6.02%)、个体工商户12532.25万户(同比增长3.03%)。

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为民营经济主体数量的增长助力良多。2023年7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同年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今年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对记者表示:“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出台,及时回应了民营经济主体的关切和利益诉求,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成长壮大提供了更加宽松和便利的外部环境。”

消费升级扩容、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长期以来,数字平台促进了民营经济主体与消费者、供应商的高效互动,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商业模式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机构不断推出针对民营企业的融资产品和服务,如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融资选择。同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能够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这些变化也都利好民营企业的整体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近年来,民营经济服务业实现了规模和数量的快速发展,成为点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从行业分布看,以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代表的服务业集中了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占本行业经营主体的比重分别为99.20%、99.09%、97.97%和97.38%。

刘春生表示:“民营经济主体经营灵活性高、市场敏感度高,具备向服务业扎根的显著优势。民营经济主体通常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客户的需求和市场趋势。它们通过与客户的直接接触和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服务策略,从而更好提高客户满意度。”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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