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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进一步提高QFII/RQFII便利化水平

新华财经|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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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此次修订旨在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境内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有助于有序构建简明、一致的跨境证券投资渠道资金管理规则,进一步提高QFII/RQFII的便利化水平,以及展现我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新华财经北京7月26日电(记者翟卓)为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公告,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此次修订旨在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境内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有助于有序构建简明、一致的跨境证券投资渠道资金管理规则,进一步提高QFII/RQFII的便利化水平,以及展现我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指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在境内开立资金和证券账户,从境外汇入外币或本币,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制度。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2年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于2011年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二者除涉及的汇出入币种不同之外,在监管框架及流程、投资运作模式等方面基本相同。

据了解,QFII/RQFII制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制度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已分别于2009年、2016年和2018年先后进行三次修订。

至201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取消QFII/RQFII制度投资额度限制。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又发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了额度取消后所涉资金管理和登记要求。

而本次发布的《规定》,便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的修订。

具体来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将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

一是进一步简化业务登记手续。明确QFII/RQFII业务登记通过主报告人(托管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

二是进一步优化账户管理。合并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减少经营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账户数量,降低其成本负担。

三是进一步完善汇兑管理。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改进汇出入币种管理原则,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境内证券资产。

四是完善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明确QFII/RQFII还可通过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不再局限于过去只能通过托管人办理的相对单一模式,为QFII/RQFII机构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外汇风险管理方式,并实现QFII/RQFII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CIBM)外汇风险管理规则一致。

有受访专家表示,随着境内金融市场开放稳步推进,监管部门深入推进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渠道投资中国资本市场以及通过CIBM渠道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管理规则,有助于有序推动两渠道的资金管理规则的逐步统一。

在其看来,此次《规定》对QFII/RQFII专用账户的收支范围以及QFII/RQFII机构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方式等作出调整后,QFII/RQFII和CIBM两个渠道登记、汇兑、外汇风险管理等规则基本实现统一,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所需要遵循的资金管理规则更加简明。

此外,三中全会明确强调,要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为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倍受关注。当前外部环境下,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要求,也再次表明了我国坚定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利于增进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信心,未来吸引更多长期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本次修订还适当放宽了汇出币种限制、简化登记和汇兑手续、简化账户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渠道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化水平。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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