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险资入浙”方案 打造险资投资“首选地”
浙江银保监局近日会同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险资入浙”行动方案》,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发挥自身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促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华财经杭州5月8日电(记者吕昂)浙江银保监局近日会同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险资入浙”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发挥自身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促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险资金运营方式灵活,既可通过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等进行债权类投资,也可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等进行股权投资。保险资金具有单笔投资大、投资周期长、收益稳健等特点,与浙江“千项万亿”工程、“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等重大建设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高度匹配。此次行动方案提出,要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发挥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
从近年实际运用来看,保险资金已成为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比如,部分保险机构通过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浙江交投、浙江能源、杭州地铁、义乌城投、长兴经开等重大项目或企业发展;通过合作成立基金、成立合伙企业等形式,支持菜鸟物流等企业发展,助力平台经济健康成长;通过直接投资,在浙江全省建设落地多处养老社区,助力推动“浙里康养”建设。其中,中国太保投资30亿元,在杭州临安建设了太保家园·杭州国际颐养社区。
优质的企业和项目,是吸引保险资金投资的重要载体。完善的增信、担保等配套服务,是推动“险资入浙”的重要保障。该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结合“险资入浙”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融资主体实力。为此,浙江将支持企业加强与中债增等公司的合作,利用外部增信,提升信用等级;同时,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加强理论研究和培训交流,为“险资入浙”提供智库等服务。
浙江银保监局表示,以行动方案的实施为契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险资入浙”的组织体系、资金对接机制、政策扶持体系、考核激励体系等,形成一整套推动“险资入浙”的机制。同时,积极推动在浙银行保险分支机构、企业、项目单位、创投公司、地方产业基金等参与“险资入浙”,弥补保险资管机构在地方没有分支机构、信息获取不畅等短板,形成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的良好生态,努力把浙江打造成险资投资的“首选地”“示范区”。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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