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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余文建:拓深拓宽中国特色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之路

新华财经|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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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余文建撰文指出,未来,人民银行将主动破解发展当中的新课题,持续提升金融为民的新境界,不断拓深拓宽中国特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路。

新华财经北京9月6日电 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余文建日前在《中国金融》上撰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走出具有中国特色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发展之路作为目标,中国特色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实践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稳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基本制度建设 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机制

文章指出,人民银行始终围绕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这一宗旨,综合研究金融消费者保护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按照急用现行、循序渐进、分进合击的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基本制度。

一是深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建设。2013年,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刚起步的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2015年,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界定了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概念,明确了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是我国目前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第一个全面、系统、效力层级最高的政策文件,是指导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制定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为部门规章的出台打下立法和实践基础。2020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5号令)是我国首部部门规章层级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立法,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的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为破解高层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立法缺失等难题,人民银行积极探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立法工作,在更广领域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同时,持续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普惠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相关领域制度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

二是持续构建“三驾马车”工作格局。人民银行坚持立足国情,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框架格局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以来,构建并丰富了以金融教育、普惠金融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三驾马车”为一体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整体框架,在助力老百姓更好学金融、用金融、信金融的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解决学金融的问题上,人民银行联动各相关主体以金融教育工作为抓手,不遗余力地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构筑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阵地,显著提升了国民金融素养。在解决用金融的问题上,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普惠金融的统一部署,坚持深化普惠金融服务民生领域不动摇,和相关部门一道,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安全、便捷、暖心为突破口,切实推动广大群众金融获得感持续提升。在解决信金融的问题上,人民银行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了老百姓对金融助力实现美好生活的信心。

三是建立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机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人民银行积极探索构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网状协调机制。横向上,牵头建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参加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沟通交流,寻求最大公约数,协同发力制定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基本制度、发展规划、行业标准等“四梁八柱”,着力补齐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监管短板。纵向上,通过积极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推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合作,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推动解决地方层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稳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 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铜墙铁壁”

文章提到,人民银行坚持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评估、风险提示与典型案例等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手段,打出一套监督检查的组合拳,坚决维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扎实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人民银行在前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执法检查以专题式检查为主的基础上,稳步有序逐步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基本形成了以综合执法检查为主、以专项检查和行政调查为补充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执法体系。2022年,全面适用中国人民银行5号令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工作,持续关注和跟进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监督检查精准度。

二是稳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通过制定下发统一的评估工作通知和评估指标体系,逐步构建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体系。特别是针对不同层级机构特点分设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两套指标,制定更为详细、操作性更强的证明材料目录和评分细则,对各家商业银行制作一家一份的个性化评估“诊断报告”,并注重评估结果与日常监管、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有效衔接,确保消保评估的权威性、公平性、合理性,有力提升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原工商总局、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和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联合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综合治理金融营销宣传领域问题乱象。通过与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积极参加国务院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开发上线“金融广告监测管理信息系统”“金融广告随手拍”以及大力倡导行业自律等手段,对金融营销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

余文建表示,未来,人民银行将主动破解发展当中的新课题,持续提升金融为民的新境界,不断拓深拓宽中国特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路,努力让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消保专栏】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指导、新华社新华财经主办的以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为主题的栏目,倾力守好群众“钱袋子”。新华财经是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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