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
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
新华财经北京3月14日电 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
《评价指引》主要修订内容为,强化投资者回报评价考量,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倡议,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引导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责任。同时,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评价权重。突出激励和约束并举,除细化分红加分情形外,新增“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督促上市公司树立良好投资者回报意识,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基础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多次出现信息披露差错情形的,加大减分力度。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
编辑:王媛媛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