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案受理通知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到公司提交的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于2024年10月12日决定受理。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3日电 永辉超市发布关于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案受理通知的公告,公告指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到公司提交的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于2024年10月12日决定受理。
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显示,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089,070.93元。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218,345,344.26元。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公司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01,017.21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3,859,435,432.4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案受理通知的公告.pdf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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