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机构以及绿色金融体系是评价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阶段的三个维度。从最新数据来看,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占比已达到10.1%,我国绿色信贷已走向规模化发展。同时,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市场主体,“绿色化”发力明显;另外,绿色金融制度创新持续加快,体系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不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绿色金融的发展也仍然面临着标准不统一、发展不平衡、内生动力不足、发展能力不够等问题。
业内专家认为,发展绿色金融的根本之处还在于对现有金融体系展开一场“绿色制度革命”。“绿色金融并不仅仅是某种金融产品的‘绿色化’,也不是某些金融机构的‘绿色化’,而是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绿色化’。也就是要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角度出发,对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进行绿色再造,将其引向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终极发展目标。”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表示。
从目前来看,我国绿色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我国绿色金融配套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继续向纵深推进,绿色金融将不断开花结果。
绿色金融产品趋向多元化
据中国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测算,“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要的绿色投资规模大约在3万亿元,而政府出资只能占到10%至15%。如今,绿色信贷、绿色投资和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三大主战场。而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化,我国绿色金融产品规模不断增长,并趋向多元化发展。
从目前的绿色金融产品来看,绿色信贷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如今,我国绿色信贷已走向规模化发展,所占比重突破10%。央行日前发布的今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19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9.85万亿元,余额比年初增长11.2%,折合年增长率约为13.8%,余额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10.1%。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同比大幅增长。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新发行绿色债券138只,发行规模共计约2217.33亿元,已超过2018年全年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及规模。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绿色资产证券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一市场未来可期。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兴业银行于2016年首次推出绿色ABS产品以来,到2018年间,绿色ABS的发行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的发行总额达到了154.73亿元。专家认为,未来市场上将出现更多衍生品来活跃绿色金融市场发展。
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已在进行有关天气衍生品和排放减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的试验。“国外的天气衍生品市场已得到快速发展,交易品种日益多样化,成为最具发展前景的衍生品市场之一。对比国外的天气衍生品市场,我国也将展开绿色金融衍生品实验。”兴业证券认为。
银行业“绿色化”向纵深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市场主体。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创新举措,推动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化”向纵深发展。
自2016年以来,通过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我国银行业不断将金融活水注入符合政策的绿色企业。兴业银行和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表示:“从业内情况来看,绿色金融的第一个层面即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的发力点。而绿色信贷内涵的第二个层面,即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要求纳入银行整个信贷流程中,对拟授信客户进行严格的合规审查,制定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合规文件清单和合规风险审查清单等工作已经开始起步。”
大型银行绿色信贷规模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工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该行投向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项目的境内绿色信贷余额约为12377.58亿元,较2018年初增长约12.6%,高于同期境内公司贷款余额增速约6.6个百分点。2018年,工行积极助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承销各类绿色债券累计募集资金总额达655.1亿元。
部分股份制银行表现亮眼。作为我国首家宣布采纳赤道原则的“赤道银行”,兴业银行在赤道原则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改造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包括贷前检查、业务准入、放款审查、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要求对客户及其项目的环境与社会绩效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价。在组织架构方面,兴业银行在总行层面专门设立了绿色金融委员会,负责集团绿色金融业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运作,这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也是先行者。
此外,城商行的绿色信贷规模也在近些年来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这在根植于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城商行中较为明显。以湖州银行为例,该行一直努力打造绿色金融的名片,早在2016年,就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了《绿色金融三年战略规划》,从战略层面规划了适合自身中长期发展的蓝图。在过去的3年里,湖州银行有十余项绿色金融创新工作在全国领先,比如设立了全国首家城商行绿色金融部、首个城商行绿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全国首套城商行绿色资产分类体系等。今年7月,该行正式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境内第3家“赤道银行”。
制度创新已成为绿色金融发展重中之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仍然相对缓慢。美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制度体系的构建和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绿色金融可持续推行的重要保障。未来,更有效地推行绿色金融需要从制度创新着力。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稳步推进。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一顶层架构设计的指引下,绿色金融制度建设不断发展,绿色信贷制度越来越完备。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3月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及解释说明文件,以进一步厘清绿色产业边界。该《目录》首次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
“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将成为下阶段核心任务之一。”鲁政委认为,《目录》属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绿色金融通用标准”范畴,有了绿色产业目录这一通用标准,绿色信贷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绿色企业标准以及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等其他标准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基础和参考,有助于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随着绿色金融各项标准的不断出台与落地,将有效促进和规范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快速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将迎来标准的逐步统一。
与此同时,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政策开始走向“实质化”。《中国绿色金融分析政策报告(2019)摘要》显示,截至目前,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各类政策超过510条,除中央政府外,全部31个大陆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发布了绿色金融政策,并有20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专项政策。
今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分析人士认为,该《通知》是人民银行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加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在此推动下,地方不断出台实质性激励政策,包括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提供贴息,发行补助、担保补贴等降低绿色金融成本政策,提供损失分担、设立担保基金的风险分担政策,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提供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以及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和绿色产业基金直接投资绿色产业的投资政策等。
“未来可以考虑更多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以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采取监管创新和产品制度创新,来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鲁政委表示。(记者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