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中:面向“十五五”,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原专职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吕建中表示,2025年,能源行业要围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使命,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能源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既属于重要的生产要素,又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行业,能源行业需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支撑保障作用,并确保在2029年前完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为此,应扎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围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使命,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在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上迈出坚实的步伐,以绿色生产力彰显新质生产力底色。
统筹好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
近几年,我国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明显升高。2022-2023年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都在1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更高。2024年虽有所下降,预计能源系数依然在0.80左右,电力系数约为1.36,反映出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特别是电力)的依赖程度变得更高。
分析能源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的原因,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成为耗能耗电大户。同时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和低碳化转型升级本身,也增加了大量的能源电力消费。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以及各种能源形式相互转换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能源电力消耗。
由于大规模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步伐较快,新能源发电并网消纳能力不足,部分地区一度出现“弃风”“弃光”问题,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国总电力装机和发电量中的占比分别达到55%和35%,而煤电装机占比为40%左右,发电量占比为60%以上。
因此,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必须统筹好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在“十四五”快速发展和规模化布局的基础上,未来继续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突出在科技创新、深化改革、优化布局、提升合理利用率和系统调节能力上下更大功夫,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提高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真正实现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同时又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以更好地匹配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能源消费需求增长。
统筹好新能源快速发展与传统能源兜底保障
新能源发展壮大需要时间,能源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新旧替代的转型过程中,容易出现结构性风险,包括传统能源退出过快可能导致的兜底保障作用削弱、新能源及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够可能导致的替代安全隐患等。因此,必须坚持先立后破、统筹谋划,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推进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
事实上,2000-2023年,虽然全球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但几乎所有品种的能源消费量都在增加,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也呈现相同趋势。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能源消费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但各种能源的消费量依然会保持一定的增长。即便个别品种的能源消费量可能进入峰值平台,也将呈现升降交错、波浪式前行的趋势。
因此,在加快新能源发展和推进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和战略定力。要保持全国能源自给率在80%以上,继续发挥好煤炭煤电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推进油气增储上产,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同时,特别要聚焦推动深地、深海、页岩油气跨越式发展,持续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迭代升级,实现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壮大。
统筹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与生产力空间布局
2025年及“十五五”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时期,需要围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体制改革为动力、安全充裕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逐步实现从传统能源体系到新型能源体系的转变,构建形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电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不仅涉及能源转型,而且与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等密切相关。能源产业既是布局的重点领域,也是影响其他产业领域布局的约束条件。
近年来,我国把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作为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等地区建成了一大批新能源基地,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装机容量和发电能力。同时,依托西部地区主要流域水电调节能力,带动流域及周边风电光伏新能源基地规模化开发,实现水风光一体化规划建设,规划布局了雅砻江、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西部地区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风光无限”。
当前,我国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能源转型和新能源发展为调整生产力空间布局带来了新的机遇。西部地区的绿色电力虽然可以通过特高压电网输送到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但它们更适合就地就近消纳。
因此,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有必要打破传统的生产力空间布局范式,对西部的重大生产力布局不应再局限于能源、冶金、化工、机械装备等基础性产业领域,要高度重视布局保障国家战略竞争安全的高科技产业与保障民生安全的相关产业,配套发展有利于就地消纳新能源的先进产能,超前布局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算力中心、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借助“东数西算”,加强数据中心电力网一体化建设,形成数据能源集群再生的产业生态,增强产业布局的灵活性、复杂性和集约性,使数字化、清洁化、绿色化成为重塑生产力布局的重要力量。
统筹好绿色低碳转型与能源领域改革创新
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涉及生产、供应、消费、治理、科技、安全、合作等方面,并需要配套实施相应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等,必须切实依靠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
多年来,能源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把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开分立。从20多年前电力体制改革的“厂网分开”到后来油气体制改革的“X+1+X”模式,即“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等,都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垄断性与竞争性业务“混搭”的问题,包括电力输配分开、油气主辅分离等,通过专业化重组,使垄断性大型国有能源企业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控制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集中力量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任务、履行国家安全责任、履行社会责任。
能源转型的核心是技术革命。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于80%以上的可再生能源需要转化为电能进行利用,而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客观上存在波动性、间歇性、随机性,面临一系列调峰、储能等技术难题。因此,需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同时,要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
要尊重能源科技创新规律,把握全球能源技术发展趋势,重视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积极打造能源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高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水平。要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在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的过程中,注重优化能源科技规划和运行,推动重点能源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快能源领域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加强能源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等。
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当今世界,能源安全问题早已不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事,没有哪个国家是能源孤岛,所谓的能源自主或独立都是相对的,开放合作是必然的选择。我国作为世界能源生产、消费、进口大国,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也不可能脱离国际市场和国际合作。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既立足国内开发生产,又深化国际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稳定供给格局,才能实现高水平的能源安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企业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已深度融入国际能源市场,能源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建成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5大油气合作区,打造了东北、西北、西南、海上4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实现了同俄罗斯、蒙古国、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近十年来,我国向全球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不断推动新能源技术快速迭代,有力促进了全球风电、光伏成本大幅下降。
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全球发展面临地缘政治、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上升等挑战,世界经济增长乏力,能源格局加速重塑,这都使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未来影响国际能源合作的不确定、不稳定风险因素增多。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国应坚持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一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条件下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构筑互利共赢的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增强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推动国际能源秩序和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秉承竞争中性原则,做好国家或地区之间能源战略、项目规划、运行机制与能源政策、法规标准、文化传统等的有机衔接,携手构建全球能源命运共同体。(作者吕建中 系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原专职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编辑:薛尚文
版权声明:未经新华财经书面授权许可,严禁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复制、引用本文内容或观点。
免责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