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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舟:期待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的“西安经验”

新华财经|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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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舟希望,西安市和陕西省能更进一步,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真正落地积累更多的实践案例和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新华财经北京6月14日电(李倩倩)2022年是国务院公布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陕西省西安市是世界著名古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表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核心思想是讲好“中国故事”。西安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和规划方面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期待西安继续大胆尝试,在不断实践中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我国名城保护制度正式确立。经过四十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有140多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四十年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建立,是在城市建设快速进行的时期,要保护那些有大量文物古迹,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免受破坏。”吕舟说,四十年来,各地进行了大量的探索,越来越多的历史文化名城被人们所熟悉和喜爱,这些城市的大量文物古迹和遗址得到保护,这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

就西安而言,吕舟认为,西安在保护古城墙、大明宫遗址、秦始皇陵等大量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注重城市的特色风貌塑造,把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和传承在城市建设中体现出来。

据陕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陕西省西安市启动《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11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2020年11月,陕西省政府批复《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2021年2月,西安市政府公布实施《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及城址环境、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

“作为西安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批复实施标志着西安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新阶段。”吕舟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目的是在城乡建设中全面保护好中国古代、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全方位展现中华民族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

“陕西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研究阶段,就作为试点案例进行了规划实践的探索。西安的《规划》也反映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的内容,这本身就具有示范意义。希望西安市和陕西省能更进一步,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真正落地积累更多的实践案例和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吕舟说。

吕舟指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的核心是通过所有历史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对于城市而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工作也要遵循这一评价标准则,传承中华文明,讲好城市故事,并赋予城市发展新的机遇和推动力量。

“文化是城市发展的内核。”吕舟建议,包括西安在内的历史文化名城通过不断发掘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展现中国文明和传统文化传承和延续的过程,唤起社会关注,让更多人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进而产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为城市带来持续发展的推动力。

此次访谈是主题为“传承•创新•发展——新发展阶段陕西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实践与展望”的权威专家访谈活动之一。该活动由中国经济信息社与陕西省住建厅联合策划。


编辑:李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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