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知识产权侵权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华西都市报2018年01月25日14:29分类:地方动态

如今,盗版、侵权事件随时可能发生,而在今后,知识产权侵权,也将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这代表着,如果企业与个人存在故意或重复侵权行为,那他们就可能和银行借款无缘了。

1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获悉,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商务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工作方案》和《关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助力四川省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据《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四川省将建立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在接收当事人举报投诉后,相关部门应快速立案处置,故意和重复侵权行为处理结果要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因生产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公布,处罚决定的相关内容将在“国家(四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进行公示。

此外,四川还将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黑名单制度,对于进行故意和重复侵权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不推荐参加评先评优和试点示范企业申报。

另外,根据《关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四川省将建立功能较完备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在平台建设上,根据需要,组建由政府部门、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高校的知识产权专家组成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团队,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应对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

根据企业需求,可由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开展海外经营活动提供常态化的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记者罗田怡 张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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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