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券 > 债券发行与上市 > 财政部第二次续发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

财政部第二次续发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

http://bond.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8月08日17:31

新华08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徐蕊 韩洁)财政部8日发布公告,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

公告称,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2年6月7日,票面年利率为3.14%,按年付息,每年6月7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9年6月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续发行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4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16%。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8月15日起与原发行部分643.5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合同分销部分应于2012年8月9日至8月13日向各交易场所发出分销确认。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完)

【责任编辑:姜楠】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